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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遇到假货侵权怎么办|小金说法

618即将来临,电商促销大战如火如荼,更有众多商家选择网红或流量明星,在直播间开展商品线上展示,答疑解惑,导购促销等。 实况转播带给消费者的是实惠和方便,给商家带来的是商机,同时也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辛巴燕窝事件、郭美美卖减肥药事件等等,这些都是亟需引起重视和警惕的。

消费者往往因为代言人是自己的idol而忽略产品本身的质量,或者为主播滔滔不绝的营销话术一掷千金。 那么,当我们在网购过程中买到假货应该怎么办呢

本期小金为您演示维权的正确打开方式。记得收藏,有备无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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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买它!买它!”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直播带货”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乱象,如夸大产品功效、兜售假冒伪劣产品等。

有些商家在直播间带假货,例如国际知名品牌T恤、鞋包等。由于价钱异常便宜,不法商家在直播时常用“厂家一手货源、保证正品”这类的字眼,来迷惑消费者的判断。 实际上,各品牌权利方均未授权给当事人销售其品牌服饰

各有甚者在直播带货中进行虚假宣传,发到消费者手上的货物要么以次充好,要么是小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

卖家的违法行为已被写在 《刑法》 里: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的,可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在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 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即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此外,网红或明星利用自己的流量优势,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对销售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存在明显的欺诈消费者行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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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

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规定, 如果直播间所销售的商品存在假冒伪劣等情况,同样适用退一赔三的规定,购买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如果在销售的产品中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即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小金支招
小金在这里提醒大家,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应当量力而行,理性消费,既不能为个别商家的“玩法”所迷惑,为贪图便宜而购买不需要的商品;也不能被不法“套路”所坑害,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下期见!

1、网购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限制了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的了解,减少理性思考的时间,从而造成大量冲动消费,浪费金钱更浪费精力。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结合自身需求,货比三家, 切勿盲目跟风、冲动消费

2、在特定时间,商家会推出不同营销策略,在商品展示界面开放,但是超过特定时间又会被撤下,建议消费者对此类宣传信息予以保存,并 留存店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作为日后维权的相关依据。

3、一旦确认收到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 第一时间保留证据 ,与商家进行沟通,让平台方亦负起责任,沟通不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及平台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总之,在购物时保持清醒、理智是防止日后发生纠纷的有效方法,但是,当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时, 法律会为每一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提供最有效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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