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说法
举报人张恒为何会搭上自己?|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

近期,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在社交网络上引起一片哗然。 然而偷税漏税事件的苗头早在四月便初见端倪,由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其个人微博上爆料要检举郑爽一家偷税漏税的行为开始,这场“天价片酬”风波逐渐升温发酵,最终演变成社会事件。

在这其中我们不禁要问,张恒所扮演的究竟是什么角色?本应是举报人之一,又怎么会以 “涉嫌策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 的身份出现在稽查局情况通报的最后?

事件回顾

2018 年12月, 郑爽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 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

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 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2021年4月26日,张恒在其个人微博上放出语音文字及视频等证据,声称要检举郑爽一家偷税漏税的行为,并在微博的末尾@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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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2021年8月27日,根据税务部门发布情况通报,针对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帮助郑爽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逃避履行纳税义务,影响恶劣, 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对张恒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

小金说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 因郑爽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 ,相应的税款及滞纳金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缴清。根据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回应: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故此,根据目前调查事实显示, 如果郑爽按期缴纳了2.18亿罚款,郑爽偷税漏税的事情就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作为“主犯”、“实行犯”的郑爽的偷税行为的都不构成刑事案件,作为“从犯”、“帮助犯”的张恒的“协助”偷税行为自然也就不构成刑事案件

写在最后
偷税逃税行为法理不容。 身为公众人物,在拥有强大的曝光率和社会影响力之下,更应知法守法,更应时刻检视自己的一言一行。

从明星偷税漏税事件可看出,依法严查严处逃税问题刻不容缓,这是维护国家税法权威、维护社会秩序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之举。

与此同时,这也给相关从业人员敲响警钟,相关纳税人应认真进行自纠自查,知悉法律与道德底线不容触碰, 在必要时寻求资深业内人士的专业帮助,以有效降低税务法律风险 。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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