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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不是最佳选项,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小金说法

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事件屡屡发生,但恶性维权行为却屡见不鲜,在大多数消费者的眼中,仿佛 只有靠“闹”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事实上,“闹”并不是所有消费者的唯一选择或者是最佳选项,因为靠这种方式并不能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预期的维护,那么消费者应当如何正确维权,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的维护呢?

事件回顾

2021年4月19日11时24分许,青浦公安分局接报,有人在上海车展一展台内闹 事。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张某(女,32岁)和李某(女,31岁)因与该品牌公司有 消费纠纷 ,于当日到车展现场表达不满。 期间,两人在该展台区域通过肆意吵闹等方式,一度引发现场秩序混乱。张某还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爬上一辆展车车顶, 造成车辆一定程度受损

目前,张某因扰乱公共秩序 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李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警告。

小金说法
很多消费者在自身权益被侵害后要么是选择忍气吞声,要么是选择极端的方式 “把事情闹大” 上述案例消费者的维权行为过激,触犯了我国法律,是不可取的。
上述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维护下还把自己给“搭进去”了,可谓是得不偿失。 但这并不代表消费者的权益就因此得不到维护,而是应该通过合理的途径,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时,读者们就会产生疑惑: 身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如何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正确维权呢? 对此,小金为广大消费者消除维权路上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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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

一、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法律有哪些?

《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 涉及到犯罪的还可适用《刑法》。

当然,并不只有以上法律,消费者还可运用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消费者寻求权益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1、与经营者充分有效沟通,协商解决

消费者在坚持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原则下,把问题所在与诉求告知经营者,与经营者共同寻求最佳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在权益被侵害后,可以选择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登陆 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 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会于一定期限内进行处理。

3、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职权部门,消费者在权益被侵害后,可以选择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

4、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该准备充分的材料作为维权的证据。消费者在消费时,可以保留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等。

但在举证时应该注意遵循证据的“三性”—— 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即消费者在举证时应当保证证据内容是客观真实的,不是主观臆造的;保证证据所证明的对象要与被证明的案件事实存在内在联系;保证获取证据的手段是合法合规的,来源、形式、内容是合法有效的;在保证了证据的“三性”后,各证据形成一个完成的证据链。

写在最后
“闹”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反而很有可能会伤及自身,只有依法维权才能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消费者在权益遭到侵害时,不妨先冷静下来,理性地思考自己应该选择哪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然后 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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