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说法
全网热议妇女节必须放半天假?|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小金在这里先祝各位女神们节日快乐!那在各位女神在享受节日快乐的同时,是否有享受到三八妇女节的半天专属假日呢?



妇女节必须给女职工放假吗?

1.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 第2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小金说法

看到这里,很多女神估计就会有疑问了,那既然是法律规定妇女节要放假半天,那为什么很多用人单位都没放呢?用人单位也会很疑惑到底这个假期是否强制?我们接着看。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

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 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复函即可得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并非是强制的 ,这与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要支付三倍工资,但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安排职工工作的,只需要按照正常提供劳动支付报酬,并不需要支付加倍工资。

因此,小金认为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用人单位既可以选择放假,也可以选择安排职工工作。



女神专属福利(以广东省为例)

各位女神就不要因为三八妇女节要不要放半天假而伤神了,我们来看看除 三八妇女节外,女神们还享有其他什么福利吧?

1. 月经期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明确提出, 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 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2. 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一般 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者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原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 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

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规定 免征个人所得税

4. 哺乳期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这里需要注意,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5. 孕期产前检查假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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