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说法
企业间想以“债”抵债,如何操作才合法有效?|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避免不了会出现资金短缺,不能按时支付合同相对方货款的情况。

有的公司为了能及时支付货款,会选择 将公司享有的对其他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合同相对方,以抵消所欠的货款 ,这在法律上是支持的,但是为何有时公司将债权转移给合同相对方后,却被认为是无效的呢?

今期,小金将通过一则案例为您精细化解析什么情况下债权转让有效?有什么法律规定?

1

案件回顾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签订买卖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提供建筑材料,合同价款2214192.5元。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B公司已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向甲支付了部分货款后 无偿还能力 ,无法支付剩余货款。

A公司称其享有对C公司的债权,遂A公司与B公司协商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A公司将其拥有的C公司的债权转让给B公司, 用于抵消A公司欠B公司的货款

并约定B公司在向C公司催要债权时以A公司的名义催要, 不起诉,对于以上抵转事件进行保密

《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B公司向C公司追讨货款,由于C公司与A公司就双方债权数额等产生争议,且C公司得知A公司将与其的债权转让给了B公司,认为A公司违反合同 “非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债权债务转让给其他方” 的约定。

现C公司未与A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且C公司不同意A公司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目前C公司与A公司依据合同条款正在办理结算,现双方 结算未完成 ,也不存在所谓债务。

所以,C公司拒绝向B公司付款。B公司遂起诉A公司、C公司。

2

小金说法


B公司与A公司所签合同名为《债权转让协议》,但A公司 并未向B公司交付有效的债权凭证 ,A公司是否对C公司享有债权以及具体的债权数额尚未确定。
另外,协议约定上述债权用于抵销A公司欠付B公司的原材料款,同时又约定B公司在催要债权时以A公司名义催要,不起诉,并对以上抵转事件进行保密,这不符合前述法律规定的债权转让后权利主体变动的特征,也有违前述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的要件。

所以,不足以认定双方形成了真实的债权转让意思表示,双方亦未形成事实上的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协议》对B公司不发生债权转移的效力。

C公司无责由A公司向B公司支付1214192.5元货款。

3

精细化指引


虽然债权转让可以让双方实现双赢,但是风险一直存在,在此,提示企业在进行债权转让时,一定要注意如下风险:

1

转让的债权必须合法有效

受让人在与转让人进行谈判时,应 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转让人及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确保受让的债权真实、合法、有效,且转让人有权处分,避免利益受损。

2

确保转让程序合法

受让人与转让人必须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确保有效通知债务人。

虽然法院目前在一定情况下认可了债权受让人作为债权转让通知主体,但是为保险起见,还是建议各方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要求转让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以及违约责任。

尽量避免"债权转让通知由转让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转让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笼统条款。

3

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当债权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后,在转让时还需要 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情况

对于债权转让通知,建议还是由律师代为起草,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转让通知中可以通过设置转让通知及催款通知两部分内容,达到满足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中断 的功能,避免受让的债权未行权即过诉讼时效。

如果不通知,原合同债务人无法知道债权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那么当债权的受让方向债务人主张还款时,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

公司在通知债务人时,如果债务人可以通知到,可以采用发函的形式,如果债务人无法通知到,可以采用登报公告等形式。

4

债权转让协议应尽可能防范风险

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应尽量聘请律师审核协议,避免转让人在协议中排除其瑕疵担保责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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